老年人再就业:要谈钱也要维权
作者:周巍 来自:老年周报
2009年
6月10日
中国
据南京市有关机构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在南京市60岁至70岁的离退休老年人中,有48%的老人愿意再找一份工作。
不少企业也乐于接纳老年人再就业。一位江苏省某大型外贸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认为,“银发人才”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社会经验,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老年人对待遇要求也不高,他们已拥有各种社会保障,可以降低企业成本。
“银发人才”再就业实现了“老有所为”,为社会创造了财富,还对青年人起了“传帮带”的作用。然而,由于缺乏对老年人再就业的相关法律保障,当他们的劳动权益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侵害时,却遇到了维权尴尬。
借一双“慧眼”,慎选新单位
省人才市场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老年人再就业大多通过三个途径:一是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常会碍于“情面”未签订相关合同,为产生各种纠纷埋下了“隐患”;二是通过有资质的人才市场或中介公司,但目前各地人才市场针对老年人再就业组织的专场招聘会力度很小;三是经报纸用工信息、朋友介绍或通过非法的中介公司,很容易遇到“骗人”的企业,可能要付出劳动又损失钱财。因此,谨慎选择再就业单位,对于老年人来说尤为重要。
南通市区65岁的张老先生退休前从事景观设计方面的工作,退休后他经一位朋友介绍来到无锡一家民营设计公司。因为是朋友介绍的工作,他没好意思仔细看合同,就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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