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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没有自证“没死”的义务



韩新春, 千龙网


2012年3月26日
 

中国

 

老年人没有义务自证活着,首先缘于其人格尊严,其次与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密切相关。尊重和关怀老年 人,设计更为人性化、更符合现代文明的养老制度,是一个国家为社会提供安全感的最佳途径。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山东菏泽市牡丹区离退休人员必须花5元钱买一张“没死证明”,否则就被认定已 经死亡,停发养老金。记者从当地人社部门了解到,网帖并不完全属实,并非所有老人办证明都要收钱, 只对那些身处异地、需要指纹识别的老人才收取费用。但牡丹区人社局做出决定,今年将不再收取指纹油 费用,改由人社部门承担,已经收取的将责成承办机构退回。

为了避免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很多地方都规定,离退休老人要实行“年检”制度。即老人每年必须按 照人社部门要求,当面或以资料证明自己活着,才能继续领取养老金。这个制度的出现有其现实合理性, 但很多地方在实施过程中,“发明”了一些奇怪的招数,或变相收取费用,这些做法不仅给老人们带来很 多麻烦,甚至造成精神上的伤害与困扰。比如,有的地方规定异地生活的老人必须手持当天报纸拍照,或 者用左手捏右耳的姿势拍照等。这种办法确实方便了人社部门,但老人所感受到的别扭也是不言而喻的。

给离退休老人发放养老保险和优待抚恤,是国家对失去劳动能力的人理应承担的责任。越是经济发达、文 明程度高的社会,就越应该给予老年人更充分的保障和尊重。有的地方或部门,没有很好地理解养老金所 包含的责任之意,相反,把养老金或抚恤金看成政府对老年人的“恩赐”,动不动就要求老年人自证“活 着”。这样的观念和做派,不仅与政府优待体恤老年人的价值观相左,也完全背离了尊老敬老的传统文 化。

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其养老保险制度中应该自然包含“生存验证”的程序,也就是说,验证老年人是否还 活着,是人社部门自己应该做的。人社部门如果以其优势地位推卸这一职责,它就会变成老年人的“义 务”,进而成为老年人的麻烦。实际上,在信息化和高度组织的社会里,验证老人活着并非难事。社区登 记、上门拜访、与殡仪馆等机构联网,或由离退休单位代为查证等,都可以验明老人身份。这些工作虽然 很烦琐,但它是一个社会向老年人应尽的“孝道”。如果怕麻烦而让一个耄耋之年行动不便的老人前往人 社部门登记,那样的养老金发放方式简直就是一种侮辱。

老年人没有义务自证活着,首先缘于其人格尊严,其次与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密切相关。如果一个制度要求 老年人自证活着,这样的制度就不单是懒政,还反映出政府对老年人的轻慢。菏泽市牡丹区的做法,最大 的问题并不在于收取5元钱费用,而是没有为老年人提供更方便的养老金发放办法。很显然,他们并没有 认识到问题的症结所在。

人都是会老的,当老年人越来越多的时候,一个社会也将在某种程度上变老。尊重和关怀老年人,设计更 为人性化、更符合现代文明的养老制度,其实是一个国家为社会提供安全感的最佳途径。让老人排队等 候,让老人“年检”,让老人承担他们本不该承担的义务,其实是对社会整体幸福感的剥夺。无论有多少 辩解的理由,这些做法都应该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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