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富先老制约经济发展 专家建议提劳动年龄上限
胡建辉, 法制日报
2012年4月9日
中国
“老龄化与健康”成为今年4月7日世界卫生日的主题。
面对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球现象,有专家认为中国是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社
会,即“未富先老”;养老服务体系滞后于养老服务需求,是“未备先老”。中国应当如何积极应对?《法制日
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会会长熊必俊。
据介绍,当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7%上升到14%,就标志着从“老龄化社会”过渡到了“老
龄社会”。完成这一过程,法国用了100多年,而巴西、中国、日本、智利等国只用25年左右。
对此,熊必俊说,从联合国人口基金统计结果来看,人口老龄化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人口出生率下降,二是人类
更加长寿。中国也是如此。预测到2015年,我国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可能上升到15.2%,而劳动年龄
人口比重下降到66.0%。总供养比上升到51.6%,将面临“人口红利”(指劳动年龄人口比重高于
66.6%,总供养比低于50%)之窗即将关闭的挑战。
对到2015年中国一对年轻夫妇要供养双方父母4个老人的普遍现象,熊必俊认为,经济发展,收入增加,供养
能力提高,可以提高老龄化的承受能力。同时随着老年人健康水平的提高,延长预期寿命,可增加劳动力资源。当
然还包括提高全民素质,弥补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减少的不足;提高劳动年龄上限,通过立法,延长“人口红利”
期。
熊必俊说,劳动年龄人口的年龄界限不是永久不变的,确定劳动年龄范围的主要依据是人口资源状况、社会生产力
发展对劳动力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人口预期寿命和科学教育发展水平。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口素质提高和预
期寿命延长,需要而且有可能相应提高劳动年龄上限,使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保持在有利于社会经济和养老保险可持
续发展的水平上。
他说,我国“十二五”规划将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作为重要发展目标。如果我们随着预期寿命提高,把劳动年龄
上限从“十二五”规划起每个“五年规划”提高1岁,到2035年提高到64岁,届时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从
58.1%上升到71.5%,增加7.1个百分点,总供养比也会从72.2%下降到53.3%,使“人口红
利”延长到2030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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