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选秀 10余家机构投资者过评审关
记者 刘瑛、陈天翔
第一财经日报﹐2005年7月28日
10余家机构投资者已过专家评审关,两养老金公司可望成赢家。
进了没有?简简单单一句话突然间成了近日金融机构间使用频率最高的问候语。
在企业年金"选秀"名单即将公布的前夕,《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的专家评审已经基本完成,评审专家认定的名单已经出炉。不过,该名单并非"选秀"结果版,入围的机构尚需经过包括证监会、保监会和银监会在内的多家监管部门审定才能得以最终确定。
一位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向本报记者透露,在这份过了初审关的投资管理人名单中,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中信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榜上有名;入围的基金公司则包括海富通、富国、招商、博时、易方达、嘉实、南方、华安等共计10家;此外,四家保险公司也脱颖而出,其中有两家是专业养老金公司,分别是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相继成立的平安养老金公司和太平养老金公司。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曾在今年6月中发布的一份通告中表示,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不超过40家。其中受托人5家,账户管理人12家,托管人6家,投资管理人17家。
《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平安、太平两家专业养老金公司可能会在此次企业年金选秀中获得"丰收"。这两家公司专司企业年金业务。由于政策没有明确,他们成立半年以来一直处于"分文未赚"的尴尬境地。据悉,这两家养老金公司可能获得了企业年金中的三个资格,分别为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
一直以来,尽管保险公司对企业年金这块蛋糕跃跃欲试,但事实上,在目前年金市场上扮演主角的,却一直是各地社保机构旗下的企业年金管理中心以及行业性的年金管理中心。保险公司们显然不甘于这种"配角"的地位--太平养老金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太平人寿最近接手管理辽宁年金管理中心的部分企业年金,成为了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新尝试。
我国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主要有4种角色。《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中曾明确加以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是指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等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该《暂行办法》已于2004年12月24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并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目前,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公司或养老金公司在内,众多金融机构都在拭目以待即将公布的企业年金"选秀"名单完整版。一般而言,除银行外其他金融机构很难涉足托管人业务。《暂行办法》中规定,托管人净资产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具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等内容。目前在国内,只有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完全符合这两项条件。
并不是获得了资格就可以高枕无忧。业内人士表示,机构若只拥有企业年金管理的受托人或账户管理人单一资格,将很难获得较高利润。不过,若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不是同一机构,就可以避开关联风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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