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不到六成处全国落后水平
省政府决定被征地农民年底纳入养老保险
信息时报
记者
朱小勇 实习生 梁健敏
(2006年7月19日)
全省被征地农民今年年底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昨日,记者从全国人大代表对广东省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调研中了解到,广东省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只有120万人,参保率不到六成,处于全国落后位置。
农村保险覆盖率仅5成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易洪深介绍,截至2005年底,全省近120万农民与被征地农民纳入其养老保险范围,人均养老金100~500元,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为5.24%,处于全国落后水平。在许多经济薄弱的地区却未能推及,许多农村对养老保险工作认识不到位,许多地方还停留在要不要建、有没有条件建等基础上。
易洪深说,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要政府承担补助,但是这部分的支出却没有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因此被征地农民保障费用得不到解决。同时,虽然国务院发文规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费用从当地政府的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不够的由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但是,省有关部门坚持认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收益不能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农民的保障费根本落实不了。
慢慢向贫困地区辐射
听完汇报,人大代表徐生辉举手发言,诉了诉苦:“我是粤东某村的村委会主任,农村养老保险推进的困难深有体会。不是地方政府不想承担补助,而是财政上实在不允许。比之养老保险更重要的还有合作医疗、低保、教育、工资,这些都需要地方资金的支持。不少地区连合作医疗的补助资金都拿不出来,更别说养老保险的基金。”
人大代表黄锋庆说:“农民也实在拿不出更多的钱作为养老保险之用,我们村干部上门去收农村低保,农户没有钱,上门的干部很多时候都要替他们掏腰包。区域差别,穷地方是政府穷,农户也穷。”
易洪深透露,广东区域差别大,农村养老保险业只能够先从发达地区发展,再到中等发达地区,慢慢向贫困地区辐射。
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
易洪深透露,比普通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更危急的是被征地农民的保险项目。前不久,劳动厅到珠海调研发现,目前珠海的地都批出去了,被征地的农民的生活急需有力的保障,否则将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
面对养老保险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省政府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法:以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广东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广东省人民政府最近下发《关于做好就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06年12月底前,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
企业招收“农转居”政府补贴3年社保
时报讯
(记者
夏令
通讯员
韩庆旗)
为大力促进“农转居”人员就业,广州市拟出台政策,各类企业招用“农转居”劳动力并签约1年以上的,财政将根据其劳动合同期限,按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对企业缴费部分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推进农转居人员培训就业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的。
广州目前有处于无业状态的“农转居”人员15.6万人,目前广州97.7%的“农转居”家庭都有集体经济分红,大部分还有物业出租,他们文化技能偏低,不少人存在“四不干”现象:离家远的不干,需上晚班的不干,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不干,受外来人员管理的不干。因此在促进其培训就业上,比城镇失业人员更难。
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要求,近阶段要解决2万困难“农转居”人员的就业问题,使他们就业率达90%;还要解决25岁以下“农转居”人员的就业,避免他们“子承父业”,成为新一代“啃老族”或“物业主”。如果是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农转居”失业人员,到规定的社区岗位就业的,财政不但会对组织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补贴,还将给予这些“农转居”劳动力每人每月80元的岗位补贴。另外,机关、事业单位在新增的公益性岗位中(如一些工勤岗位),要按不低于30%的比例招收所在地的“农转居”劳动力。各级政府投资兴建或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应预留30%以上的摊位优先租赁给“农转居”劳动力经营,并按规定减免租赁费、摊位费、市场管理费及卫生清洁费等。另外,“农转居”就业还可按情况增加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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