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参加资格核查
2万人
养老金下月暂停发放
编辑:蒋雨肖
华西都市报
2006年7月27日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社保局获悉,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工作已于日前结束,但截至目前仍有2万多市民未参加资格核查,社保部门将从8月1日起,停发其基本养老金,待相关人员补办核查手续后再予补发。
下月2万人将停发养老金
昨日,成都市社保局退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5月8日起至本月18日,成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等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工作。截至7月18日核查工作结束,全市仍有2万余人没有前往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手续,这批人将从下月开始停发养老金。
持证件可补办核查手续
“如果你的养老金遭遇停发,应尽快持相关证件,补办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手续。”成都市社保局有关人士提醒说,凡去年12月31日前在成都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企业、个体退休(退职)人员和征地农转非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企业离休人员和移交退管站管理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的破产企业死亡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均应参加本次核查。凡未办理核查手续而暂停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2005年核查贴花的《成都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简称联系卡)等,就近到本人常住地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补办核查手续,符合领取资格后,持核查证明直接到本人领取养老金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金继续发放和补发手续。在核查完成的次月,他们的养老金将继续发放和补发。
常年在外可异地协查
“办理核查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人士提醒说,原则上所有被核查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需亲自办理,不得代办代核,如果核查范围的人员确因日常生活起居不能自
理的,可向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将上门服务。
该人士最后提醒说,如果因常年居住在外地无法参加核查,可采取异地协查的方式,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本人生存证明,寄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核查,对于暂居或定居国外的人员,也可通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参加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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