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公平和公平养老
记者 鲁 宁
广州日报,2007年3月7日
“不公平养老”作为社会失公矛盾,其自身亦有矛盾的“突出部”,即权力机构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养老金过于悬殊。这个最主要矛盾若消除不了,“逐步提高企业养老金”只能治标。
“公平养老”作为代表建议首次纳入全国两会建议案,建议案的提交者是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黄系副处级在职官员,倘若此问题在黄退休时还不能解决,黄本人亦是“不公平养老”的直接受益者。由此看来,黄的建议还凸显出超越预期个人利益的洒脱。
关于养老,国内目前最突出的矛盾是多数人还不能享受社会养老。比如9亿农民的社会养老呈全国性“白板”状态。不要说农民,城市里的自由职业者、外来民工、小商小贩等等,社会养老也未能覆盖到他们。社会养老何时才能覆盖到全体民众,成为社会不公最突出的显性矛盾之一。
黄的建议案中,“退休老人单位不同养老金相差七八倍”一说,是经调研所得出的真切结论。我在这里再作些补充:
我的家人和亲戚中,既有退休公务员,也有国企和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春节前增加养老金,由身份差距导致的待遇差距之悬殊,着实让作为旁观者的我感慨唏嘘。算人均增量,退休公务员450元,国企退休的110元、集体企业退休的85元(事后了解到,各地的人均增量亦不相同)。而在未增资前,退休公务员与退休职工之间,养老金差距本来就很大。
再作个补充,记叙我所采集到的养老金增加后不同受益人群的心态:
退休公务员认为理所应当,普遍的优越感整体性取代了感恩情怀。为何要强调感恩,因为退休公务员与在职公务员增资,钱不是来自于社会统筹,而是来自于纳税人的血汗。
国企和集体企业退休的,普遍的感受是加比不加好。但养老分三六九等,且养老待遇加一次扩大一次的残酷现实,又不可避免带来更多的怨气和不满。
黄开出实现公平的药方中的三味主打药是:建议尽快实施中央统筹管理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发放和调剂养老金;逐步提高企业单位职工的养老金。
我以为“黄氏药方”的思路是对头的。不过,这三味药味味都是“调理药”,用来医治“不公平养老”的顽症,恐怕已积重难返矣。
顽症之重,以既得利益早被固化为最甚。权力部门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不同企业之间,政府机构与社会组织之间,体制内的与体制外之间,其在职或退休人员的待遇差距最初是由国家体制形成的。
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带来利益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与权力不受社会约束的老问题迎面相遇,少数人待遇的提高既不受法律约束(没有法律),也无须走人大路线,致使待遇差距从改革前的“有限”迅速发展到目前的悬殊。
其实,国家何尝没看到退休者继续分成三六九等对社会公平的巨大杀伤力,可是,面对一个退休后仍相对强势的既得利益群体,“到嘴的肉”要“吐”出来没任何可能性。从现有体制运行的惯性作预测,要削弱这个利益群体日后的预期利益同样阻力重重。
“不公平养老”作为社会失公矛盾,其自身亦有矛盾的“突出部”,即权力机构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养老金过于悬殊。这个最主要矛盾若消除不了,“逐步提高企业养老金”只能治标。显然,铲除“突出部”不是个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一个“更宏大的改革叙事”,不用我展开话题,许多读者已心领神会。
事物发展变化都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养老公平”就是当下养老的主要矛盾,先解决养老的覆盖面太窄的矛盾,从紧迫性到操作性都更为现实。当然,这个过程,又是“不公平养老”矛盾的继续积累发展期,当它积累非解决不可的时候,就看后人的“政治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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