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籍老年人每月新增280元基础养老金
凤凰网
2007年12月29日
明年1月1日起,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京籍老年人除可按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外,每月新增280元基础养老金。昨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办法》称,农民若转成城镇居民,还可按新办法同城镇养老保险衔接。
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仅37%
“此前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昨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保处处长隗淑容介绍,目前北京农村实行的是以个人账户为主的积累式养老保险制度。据统计,市符合参保年龄段的134万农民,只有49万人参保,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仅为37%。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有3万人,平均待遇水平每月仅100元左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彦介绍,目前多数区县农村低保标准为100元。一位59岁的农民需缴满14800元,才能在年满60岁后领取100元的养老金。所以,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大兴区青云店镇二村党支部书记李书信表示,目前该村超过60%的老人仍然“养儿防老”。
明年领取人数将达5.9万人
《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办法》称,明年1月1日起,参保并达到条件的农民将可领取“基础养老金”。
今后,参保农民享受待遇将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按标准(每月为总缴费金额除以139计发月数)多缴多得,基础养老金今年定为280元,今后可能再做调整。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缴费标准为本区县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据预计,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应为9500—9700元,即每位农民每年应一次性缴纳不少于950—970元,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后便可享受“个人账户加280元基础养老金”。
劳动部门预测,2008年领取人员将达5.9万人。为此,市区(县)两级财政将补贴1.98亿元。
基础养老金明年5月发放
据新规定,参保农民转成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时,农保缴费可按相应年度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折算缴费年限。
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达到领取年龄时不符合按月领取条件的,可按一次性待遇的政策,将资金转入农保经办机构,建立农保个人账户,按农保规定享受待遇。
劳动部门介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于明年1月1日与《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详见相关新闻)同时实施。目前,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在会同财政部门做系统建设等准备工作,预计5月份与老年保障待遇同时发放。届时,符合领取条件的农民,将领到前5个月的基础养老金共计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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