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n December 4, the 記者
許雅靜 中央社,2003年12月4日 台北 -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比照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暫行條例,放寬「已領取」公教人員、軍人保險、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原住民,也可領取每月新台幣三千元的敬老津貼,追溯自今年七月一日起發放,預估有兩千六百人受惠。 敬老津貼暫行條例在今年六月五日三讀通過修正,放寬「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在今年七月一日起也可領取敬老津貼。但照顧對象為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原住民的原住民敬老津貼暫行條例,並未同步修正。 基於平等原則,立法院下午三讀通過修正原住民敬老津貼暫行條例,放寬五十五歲至六十四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原住民,也可領取,並追溯自今年七月一日起發放。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預估,將有兩千六百人受惠,所需經費每年約增加四千六百八十萬元。 此外,為了達到照顧老人的用意,院會也通過國民黨籍原住民立委廖國棟提出的附帶決議,請內政部針對「已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個人所有之土地行為及房屋價值合計新台幣五百萬以上」是否可放寬領取敬老福利生活津貼,做全面考量,在兩個月內送行政院研議,並將研議結果副本函送立法院衛生及環境福利委員會。 親民黨籍原住民立委蔡中涵在通過修法後,發言感謝各政黨支持這項修法,他表示,原住民有四十四萬人,其中六成六生活貧窮,比較辛苦,雖然三千元不多,但這對原住民老人生活幫助很大,希望各政黨往後繼續照顧原住民。 Copyright
© 2002 Global Action on Ag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