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port Global Action on Aging! Thanks!
|
Economic Information Daily, June 26, 2002 In his article “What kind of social welfare system
does China need” (Economic Information Daily, 2002), Shusheng Gao
pointed out four problems of current social welfare system in China, and
suggested two ways to reform current system to meet people’s
expectations. He recognized that the social
welfare system is essential to China’s state-owned-enterprise (SOE)
reform, structural change, and social stability. Among all four problems,
three of them are related with pension system:
The
current Chinese social welfare system includes five parts: pension,
medical insuranc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work-related injuries, and
birth-giving insurance.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ystem, enterprises have to pay 20% of salaries for pension
and 9.8% for the other four insurances.
Some provincial governments even charge a much higher social
welfare tax rate. Compared
to other countries, the social welfare tax rate in China is very high.
Most OECD countries have a tax rate lower than China.
Chili, a country with a same percentage of aging population (around
7%) has a rate of 19.3%, covering pension, disabled, and medical
insurance. The U.S. has a
rate of 15.3%, covering pension, survivors’ benefits, disabled, and
Medicare. 3.
Current system not reducing poverty among the elderly In
China, over 50% of the elderly in urban areas and around 80% of the
elderly in rural areas have no savings and depend on their children for
living. According to the
statistics from China Aging Society, 57.1% of the elderly depend on
children or other family members, 25% depends on their own earnings, and
only 2.2% lives on social welfare insurance or other ways. To
improve the current social welfare system, the government can implement
two measures: 1.
Special Living Stipends for the Elderly The
social welfare system should provide basic living stipends for the
elderly. Since China is still
not a rich country, the government can start with modest stipends for the
elderly over the age of 80. 2.
Expansion of Coverage The
government should expand the coverage of current system.
Under the reformed system, people over 65 can start to receive the
benefits of pension and medical insurance.
The rate of the social welfare insurances should be between
12%-15%. Employers and
employees should both pay half of the social welfare tax. 中国需要什麼樣的社会保障? 高書生 經濟參考報,2002年6月26日 目前,社会保障已成為我国社会經濟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国企改革需要社会保障,解构調整需要社会保障,社会穩定也需要社保障。那麼,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国力,我國需要什麼樣的社会保障,應該建立怎樣的社会保障体系?這是改革實践提出来的重要問題,也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設急需明确的基本問題。
当前社会保障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
1、社会保障的門檻太高
根据憲法規定,公民享有社会保障的權利。然而,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針對城市居民而設計的,占總人口很大比例的農民,以及處于城鎮合部的響鎮企業職工和進城民工,基本上被排斥在社会保障之外。即使在城市,社会保障也是有明顯界限的:从所有制看,国有單位職工已被全覆盖,在其他所有制類型中,還有很多從業人員至今仍游离于社会保障之外;从就業類型看,由于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針對全日制从業人員而設計的,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人員几乎全不适用,因而成為当前擴大就業的体制障碍。由此可見,在目前的情况下,社会保障還不是国民待遇,社会保障的身份門檻很高。社会保障的門檻太高,還表現在社会保障繳費率上。按照制度規定,企業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5个險種的名義費率,總計為29.8%。其中,養老保險的名義費率最高,相当于職工工資總額的20%。在制度實施過程中,名義費率是由省級政府規定的,一些地区規定的名義費率大大高于制度規定的名義費率。
即使从制度規定的名義費率看,我国社会保障繳費率在全球范圍内也是属于比較高的。在經合組織(OECD)24个成員国中,社会保障繳費率超過我国的只有5个,即丹麦、意大利、荷蘭、西班牙和葡萄牙。而這些国家65雖及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1999年分別為15%、17%、13%、16%和15%。再看同中国人口老化程度相近(均為7%左右),且正處于社会保障制度轉型的智利,養老、傷残和医療三項的總繳費率為19.3%。此外,美国社会保障税的税率為15.3%,雇主和雇員各負担一半。但其社会保障項目,不僅包括老遺残(即老年、遺屬和傷残),而且包括医療照顧(Medicare);養老金替代率為退休前收入的40%-50%,其中低收入者为52.8%,中等收入者为392%,高收入者為31.7%。
2、居民的支出預期增大
在計划經濟体制下,我国實行的是高度集中的收入分配体制。国有單位職工雖然只領取很低的工資,但在住房、医療、養老甚至子女教育等方面,个人几乎不需要負擔費用,达到退休年齡后還能从所在單領取養老金。
改革開放以来,特別是“九五”期间,中国對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進行了改革,改革的力度和密度都是前所未有的。這對于推動国有企業改革,促進企業結構調整,保持社会穩定,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這項改革也給人們造成了一種印象,似乎社保改革就是国家甩包袱,讓職工掏腰包,因而增大了居民的支出預期。
事實上,随着住房、教育特別是養老、医療等項制度改革的逐深入,城鎮居民的收入流程及支出結构都髮生了很大變化。一方面職工要从工資中拿出一部分,用于繳納住房公積金和養老、医療等社会保險費用。這几項費用加在一起,目前約占工資的15%左右,根据改革目標与制度設計,今后将超過20%,另一方面,从已經出台的改革方案看,今后養老和医療的保險待遇大体上呈逐部降低的趨勢,特別是医保改革使个人負担部分有很大提高。
3、社会保障對降低老年貧困率的作用不明顯
降低老年貧困率,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目標。1935年,美国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時,老年貧困率為70%。經過几十年的努力,到2000年這一比例已降至17%。相比之下,我国社会保障在降低老年貧困率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有資料表明,我国50%以上的城鎮老年人和80%左右的農村老年人,在銀行中基本上没有存款,只能依靠子女或社会供養。但目前老年人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比例很低。据中国老齡協会提供的資料,有57.1%的老年人主要靠子女或其他親属提供經濟帮助,有25%依靠自己的勞動收入,有15.6%依靠离退休金,依靠社会保障和救濟等其他途径的只有2.2%。
4、就業壓力向社会保障轉移
我国目前正處于体制改革和結构調整的關鍵時期,就業的總量矛盾和結构矛盾都很尖睿。為緩解就業壓力,不少地方采取了讓職工提前退休的方法,使一些人過早地領取養老金;同時,下崗、失業人員由于找不到較為穩定的工作,生活暫時遇到了困難,甚至陷入了貧困,因而成了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這两種情况表明,当前的就業壓力已開始向社会保障轉移。
社会保障如何改善国民的心理預期
社会保障从其本来意義上講,是為了解除人們的后顧之優。如果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造成人們對未来的支出預期不确定,對老年生活缺乏安全感,因而不敢去增加即期消費,這表明這項改革的方案設計和具体實施偏离了方向,應当及時矯正。
1、建立高齡老人生活補助制度
對現在的老年人給予生活保障及照料,是社会保障的應有之義,也是降低老年人貧困率、改善国民的心理預期的最佳途径。道理很簡單,老年人的現在就是中年人、青年人的未来,老年人在養老、医療等方面得到了保障和照顧,就会對中年人和青年人起到積极的示范作用,使他們對自己未来的老年生活有安全感。
最近几年,隨著“兩個確保”力度不断加大,城鎮离退休職工不僅能按時足額領到養老金,而且前些年被拖欠的養老金也逐部歸還。這對于樹立人們對社会保障的信心是非常重要的。当然,也應当看到,目前具備領取養老金資格的老年人所占比重還很小。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国力,我國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樣,把養老金当作国民待遇,讓現在所有的老年人都能享受,但至少可以對80隨以上的高齡老人給予特殊保障和照顧,比如,按月給他們發放生活補助金。考慮到我們国家現在還不富裕,發放的標准應定得低一些,城市梅月80元,農村梅月20元。据統計,2000年全国80雖以上的高齡老人共有1100万人,今后以每年5.4%左右的速度增加。如果按這些高齡老人三分之一居住在城市、三分之二居住在農村推算,一年的費用只有50多億元,即使完全由中央財政承担,也是負担得起的,但這樣做的社会效果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
2、制定城鎮統籌的、門檻很低的社会保障計划
降低社会保障的門檻,不僅是憲法賦予我們的神圣使命,也是社会保障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這些年来,我們在設計養老金制度改革方案時,一直把人口老齡化因素看得很重。現在看来,目前對養老金制度威脅最大的不是人口老齡化,而是提前退休。
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察,2000年全国共有65雖以上的老年人口8811万人,城鎮分別為2873万人和5938万人;从老年人口占各自總人口的比重看,城鎮分別為6.30%和7.35%。農村比城市高出了1.05个百分点。如果按照国際上通行的人口老齡化標准,農村已經人口老齡化了,而城市還不能算人口老齡化。為什麼城市人口老齡化没有我們過去宣傳的那麼嚴重?因為大量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到了城市。据最新統計,到各城市打工的農民約有8800万人。另据勞動保障部統計,全国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参保職工為9124万人,而企業离退休人員為3011万人,基本上是3名在職職供養1名离退休人員。如果把社会保障的門檻(包括繳費率)降低,讓進城農民工(8000万)和城鎮企業職工(12800万)也参保,而這些人大都處于青壮年,那麼,可能是7、8个人繳費供養1名离退休人員,這樣的養老金制度至少在20年之内是不会出大問題的。
制定城鎮統籌的、門檻很低的社会保障計划,要着眼于参保人的老年生活,在保障項目選擇上要力争少而精,主要包括養老和医療。但為增加社会保障計划的吸引力,養老項目中應包括遺属和傷残保障。在新的社会保障計划中,将不存在退休年齡的講法,享受老年保障和医療保障的年齡男女統一為65雖,也就是講,只有到了65雖以后才能領取養老金(領取養老金的最低年齡不低于62雖,而且相應减發養老金),并享受国家医療照顧(包括住院和門診两部分)。在此之前,参保人如果不再繼續工作,養老和医療問題主要通過在職期間参加的商業保險予以解决。但参保人在65雖以前死亡,由其遺属按一定比例享受遺属待遇。社会保障計划的綜合費率應通過精算确定,但要控制在从業人員基本收入的12%-15%以内,由雇主和雇員各負担一半(自雇人員完全由自己負担)。此外,為了增加社会保障計划的适應性,允許参保人在不工作期間間断繳費,但参保人的繳費要达到一定年限(比如20年或更長),也可根据社会保障計划的綜合費率和平均繳費基数折算出梅个季度的繳費信用点,攢足了繳費信用点(比如80个或更多)就可以按社会保障計划享受養老和医療待遇。
Copyright
© 2002 Global Action on Aging
|
|